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市、区有关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决议、决定。
   (二)统筹协调和配置全区招商资源,制定全区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的具体规定、管理办法、优惠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招商引资目标进行检查和考核;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指标运行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四)会同相关部门策划包装招商项目,建立和完善招商项目库、信息网络及联系渠道,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搜集、整理投资项目信息,并做好投资信息的论证、筛选、发布及前期工作。
   (五)负责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承担国(境)内外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联络和服务工作。
    (六)牵头协调处理企业投资投诉事宜。
    (七)负责单位内审工作,做好主管行业相关统计调查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