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大渡口区环境保护局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对全区环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内设办公室(挂法制与宣教科牌子)、行政审批科、污染防治科、生态环境保护科4个科室,下设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参公,副处级机构)、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质量管理中心、环境宣教信息中心4个事业单位。

环保局领导分工

李建华(党组书记、局长):全面主持局党组、行政工作。

张  伟(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田园行动”,分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目标考核、农村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政策法规、行政处罚、宣传与教育、信息化等工作。分管生态环境保护科、宣教信息中心。

颜  军(党组成员、区纪委派驻区环保局纪检组长):主持纪检组工作。

梁  红(副局长):分管“绿地行动”,分管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排污许可管理、环保产业发展、污染防治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分管行政审批科、污染防治科。

刘  宁(党组成员、环境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主持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工作、分管“蓝天行动”、“碧水行动”、“宁静行动”,分管行政管理、资金财物、审计、环境监测、牵头大气、水、声环境质量改善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质量管理中心。

科室职责

科室名称

电话1

电话2

传真

办公室

61510900

61510915

61510920

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大厅(环保局窗口))

68083662

污染防治科

61510892

生态环境保护科

61510895

61510894

环境行政执法支队

61510903

61510907

生态环境监测站

61510909

61510924

环境质量管理中心

61510905

61510904

环境宣教信息中心

61510897

值班电话

61510901

15998965606

区环境投诉电话:61510907   15998965606

办公室地址:大渡口区春晖南路10号春晖大楼2、3、4楼

邮      编:400084

电      话:61510920